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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1日上午,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可再生能源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启动仪式在明理搂532会议室举行。该项目由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资助,由加拿大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院顾问和高级项目主管杨婉华博士、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明远博士担任共同主任。 2005年5月20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经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评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王明远博士申请的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问题与我国的对策研究”获准立项。 2005年1月,经专家评审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由清华大学环境系石磊博士、经管学院潘文卿博士和法学院王明远博士共同组成的课题组承担北京市软科学重大招标项目“资源约束下的首都经济可持续发展”。包括高等院校、中央和北京市所属科研院所、以及咨询公司在内的 13 家单位参与了该研究项目的竞标。 2004年8月,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委托中心承担“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法律问题研究”项目。清华法学院张新军博士、崔国彬博士应课题负责人王明远博士的邀请,分别从国际环境法、知识产权法的角度承担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 2004年12月,经加拿大外交部批准,加拿大驻华使馆对王明远博士申请的“加拿大环境法研究”项目提供资助。 2004年6月底,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与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签署协议,由中心承担“机动车尾气控制法律对策个案研究”项目。 2004年6月底,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签署协议,由中心承担“山东省环境立法五年(2007——2011)计划框架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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