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项目获奖
 
  11月27日上午,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能源法》公众征求意见表彰大会,表彰为《能源法(草案)》制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本次表彰活动共有6家单位和10名个人获奖。中心成为集体建言奖的唯一获奖单位,我校也是获奖的唯一一所高等院校。中心邓海峰博士出席大会并代表中心领取获奖证书。
 
      据悉,国家《能源法》的起草工作始于2006年1月。起草之初,本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工作原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6年4月就能源法的立法工作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我校作为国家能源技术、管理与政策的重要支撑单位,理应在《能源法》的制定工作中有所作为,有所贡献。为此,中心在常务副校长何建坤教授、钱易院士和吴宗鑫教授的支持下,获得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授权,主持起草《能源法(草案)》专家建议稿。经过一年半的努力工作,在课题协作单位和法学院领导的支持下,课题负责人马俊驹教授带领课题组全体成员圆满完成了《专家建议稿》的研究、论证和起草工作,并于今年9月向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立法草案、立法理由书和近50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获得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高度评价。

 

 
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民夏路238号 邮编:201209
电话:86-21-5863-5678 传真:86-21-3898-369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沪ICP备09098753号
 [中企动力 提供技术支持 ]